兩兄弟制售“甲醛”血旺終獲刑,食品檢測設備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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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甲醛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此案件中,兩名被告人為讓血旺長久保鮮,而在其中非法添加國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甲醛,*終被判處一年四個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
此次案件源于一次市場抽檢,工作人員意外發現麥某兄弟所銷售的血旺中存在含量不低的甲醛成分,隨后案件移交公安部門。法院*終認定,麥某兄弟所犯罪名成立,獲刑一年四個月、三年的有期徒刑,并承擔懲罰性賠償金。同時,責令在四川省省級媒體上刊登公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禁止被告人終身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在食品中不得檢出。作為一種毒性極強的物質,甲醛對人體有多種損害,一次性食入10~20mg甲醛就能致人死亡。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強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大量文獻記載,甲醛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嗅覺異常、刺激、過敏、肺功能異常、肝功能異常和免疫功能異常等方面。
食品安全檢測能夠及時發現含有甲醛的食物,避免發生事故。FT-SP03食品檢測設備可快速檢測各類食品中的甲醛、二氧化硫、亞硝酸鹽的含量,篩選出不合格產品,≥12個檢測通道,可以同時測試多個樣品,提高檢測效率,適合食藥監局、衛生部門、高教院校、科研院所、農業部門、養殖場、屠宰場、食品肉產品深加工企業、檢驗檢疫部門等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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